外遇被告妨礙家庭
2019-03-31
在科技業服務的吳姓男子與已婚許姓女同事外遇,車震時被許女丈夫外遇,要求吳男下跪道歉,吳男拒絕並反控許女丈夫強制罪,兩人分別吃上通姦、強制罪官司。
30歲的許女與丈夫育有三子,丈夫原連同她一併提起妨礙家庭告訴,因她向檢察官坦承外遇通姦,並向丈夫懺悔,獲得丈夫原諒撤回告訴。她氣吳姓男子明明與她發生外遇竟不承認,還控告她老公外遇不讓離開,涉嫌妨害自由「真的很過份!」
許女丈夫控訴,妻子比吳姓男子大5歲,吳男明知妻子已婚,去年9月起,兩人晚上7點多下班時,多次在停車場附近搞車震。他覺得妻子舉止可疑,去年底開始跟監都無所獲。
直到11月中,終於在某個百貨公司,發現吳姓男子衣衫不整,坐在妻子轎車後座,全身只剩一條內褲;他奔回自己轎車準備拿手機拍照蒐證,吳男趁機穿好衣褲,意圖下車離去。
他一時氣憤且為阻止吳姓男子離去,出手暴打吳男,並取走吳男的員工識別證,才讓吳男離去。事後,他要求吳男下跪道歉,吳男拒絕。
吳姓男子反控許女丈夫妨害自由,並否認有外遇通姦事實,但許女指證「他只穿一條內褲!」吳男還控許女丈夫強索五百萬元遮羞費,許女丈夫辯稱「只有要他下跪道歉,希望他賠償我的損失,但從來沒說過五百萬這個數字!」https://lifeprivateeye.com/
許女丈夫與吳姓男子在偵察庭上互控對方不是,沒人願意撤告或和解,檢察官偵查終結,將兩人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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